中山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細則》的通知
火炬開發區殘聯,各鎮街殘聯: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的通知》(中府〔2022〕13 號),現將《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殘聯維權部反映。
中山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2月15日
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改善殘疾人居家環境,減少環境障礙,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根據《廣東省殘聯做好“十四五”期間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的通知》(粵殘聯函〔2021〕215號)、《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的通知》(中府〔2022〕13 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殘疾人是指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或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軍人。重度殘疾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1-2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等級1-3級。困難殘疾人是指低保、低收入、一戶多殘家庭的殘疾人或殘疾軍人。
第三條 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是根據殘疾人自身狀況,對殘疾人家庭基礎設施進行系統無障礙改造和無障礙設備安裝(輔助器具適配)等措施,進而達到殘疾人在出行、生活、交流等方面無障礙。
第四條 完成困難殘疾人家庭和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任務后,將改造范圍擴大到其他有無障礙改造需求的殘疾人家庭,提升我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服務率。優先為困難殘疾人和《全國持證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中對家庭無障礙改造有需求和住房具備改造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提供家庭無障礙改造服務。
第二章 實施對象
第五條 實施對象為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有家庭無障礙改造需求、住房具備改造條件和戶籍地長期居住并同意改造的本市戶籍殘疾人和殘疾軍人,同時具備本細則第三條規定。殘疾人、殘疾軍人只享受本級政府同類優惠政策中其中一項。
第六條 臨時租借房屋、二年內列入拆遷計劃的房屋和長期入住托養機構殘疾人的家庭,不納入無障礙改造范圍。
第三章 經費來源、使用及改造標準
第七條 經費來源
(一)鎮(街道)財政預算安排經費;
(二)其他渠道籌措的經費。
第八條 使用范圍
用于殘疾人家庭設施改造和無障礙設備安裝等方面,解決殘疾人生活起居以及出行困難,實施功能補償,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第九條 改造標準
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是一項個性化服務,根據殘疾人對家庭無障礙改造的需求、家庭實際情況、殘疾人身體狀況等各種因素制訂改造方案,做到一戶一案,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按照肢體殘疾不高于10000元/戶;視力殘疾不高于5000元/戶;聽力(語言)、精神和智力殘疾不高于3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助。多重殘疾按殘疾類別最重等級的標準給予補助。
第四章 實施改造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第十條 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內容主要分兩類:一類是無障礙設施改造,主要對家庭空間布局及門、樓道(梯)改造,涉及6個類別10個小項;另一類是無障礙設備安裝,涉及6種殘疾類別30個小項。具體改造內容和改造標準按《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指導目錄和改造標準》(附件1)實施。
第十一條 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要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科學確定改造項目和內容,可同時享受無障礙設施改造和無障礙設備安裝兩類服務,但兩類改造合計不得超過改造補助標準。
第十二條 無障礙設備安裝類可由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機構提供評估、適配服務。
第五章 部門職責
第十三條 殘聯、財政部門要將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納入工作職責范圍,合力推進。
市殘聯制定《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細則》,根據需要適時修改、調整《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指導目錄和改造標準》,負責我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的檢查和指導;鎮(街道)殘聯負責本轄區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成立相應專家(或第三方)組成的專項工作組,負責評審、督導、驗收,并負責本轄區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的申報、評估和組織實施等具體工作。
財政部門做好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經費的預算安排,確保我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順利推進。
第十四條 相關部門在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中要互通信息,做到數據共享,鎮(街道)殘聯要及時將本轄區殘疾人無障礙改造需求信息報告市殘聯。
第六章 實施流程
第十五條 具體流程
(一)申請。殘疾人根據自身需求向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申請審批表》(附件2),并提交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二)評估。鎮(街道)殘聯會同村(居)民委員會對申請的殘疾人基本情況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做好評估和經費測算工作,填寫《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需求評估表》(附件3)、《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經費測算表》(附件4),準予實施改造。
(三)公示評審。準予實施改造的殘疾人家庭,經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5日無異議后,鎮(街道)殘聯組織具備資質的機構對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及經費預算進行評審,確定改造項目、補助標準。
(四)實施改造。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原則上由殘疾人家庭所在鎮(街道)殘聯組織實施。根據每戶殘疾人的不同實際需求,按照《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指導目錄和改造標準》制定每戶的無障礙改造方案和具體施工方案。
(五)驗收。改造結束后,鎮(街道)殘聯組織相關專家或第三方進行驗收,填寫《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驗收表》(附件5)。
(六)經費撥付。鎮(街道)財政部門將改造費用按照殘聯提供的改造工程進度、驗收情況等撥付給改造實施單位(或第三方)。
第十六條 鎮(街道)殘聯規范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檔案,于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中國殘聯“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數據庫系統”數據錄入工作,11月30日前將本轄區完成改造情況填寫在《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匯總表》(附件7)報市殘聯維權部。工作檔案包括家庭檔案和工作資料,具體內容如下:
家庭檔案包括服務對象的申請資料、改造評估經費測算與改造驗收表、改造方案、服務對象的公示資料。工作資料包括服務對象名單、確定施工單位的相關資料、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服務合同、施工單位所移交的檔案(每戶施工方案、各戶改造前后對比照片、驗收合格單)。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要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我市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合理使用項目經費并實施全程監督,保證資金安全和項目質量,確保公開、公正、公平。
第十八條 各鎮(街道)殘聯科學測算好下一年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數量和經費需求,并做好需求經費預算。改造結束后,按規定做好相關改造資料的存檔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督促檢查。
第十九條 殘聯、財政部門要將改造經費使用情況列入督查范圍,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建立改造經費“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對違規使用資金行為,須追回違規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由市殘聯負責解釋。
附件:1.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指導目錄和改造標準
2.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申請審批表
3.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需求評估表
4.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經費測算表
5.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驗收表
6.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編寫提綱
7.中山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匯總表